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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366873355
(一)申请人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(原市房管局)官方网站下载《西安市共有产权资格申请审核表》,或在所在地社区免费领取《西安市共有产权资格申请审核表》。
(二)填写后携带申请资料到西安市保障性住房服务大厅窗口提出申请(周一至周五办理时间:09:00-12:00、13:00-17:00 (法定节假日除外)),申请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,予以受理并推送电子受理单;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应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。
(一)《西安市共有产权资格申请审核表》;
(二)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、户口簿,非本市户籍居民的申请人还应提供居住证。
(三)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或单身声明。
(四)申请人未成年子女关系证明(如出生证明,独生子女证等)。
(五)住房市场调控相关证明。
2019年6月20日起,除退伍转业、家属随军落户以外的新落户不满一年的申请人,还应提供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;非本市户籍的申请人还应提供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;新引进人才的申请人还应提供人才认定证明、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在职在岗证明。
(一)申请受理(1个工作日)。
(二)资格联审(15个工作日)。
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组织不动产登记、公安、民政、人社、人才等部门进行联审。
(三)资格复审(5个工作日)。
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根据联审反馈信息进行审核并向社会公示3天。
(四)终审意见(4个工作日)。
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进行复核并向申请人反馈终审意见。